周王朝音乐的行政管理,礼乐教育和组织演出由大司乐主持。大司乐是行政管理机构,也是管理音乐的最高职务。大司乐又称作“大司成”。
据《周礼·春官·宗伯下》所示:大司乐所属各职司,包括各级管理人员、乐师、舞师和一般工作人员共计1463人。
各级管理人员如:大司乐(教育、行政的业务总管,中大夫);乐师(礼乐总教习和总指挥),其中分为:大乐正(下大夫)、乐正(上士)、小乐正(下士);大胥(乐工总监督,兼人事、学籍,中士);小胥(演出监督,兼考试,下士);大师(盲人,掌声律、教六诗、下大夫);小师(教习八音乐器及歌唱,上士)和掌管四夷之乐的鞮鞻氏(下士)等。
担任表演的乐师有瞽矇(盲乐师,担任各种乐器的演奏及演唱)共300人,其中包括:上瞽(上士,40人)、中瞽(中士,100人)、下瞽(下士,160人);眡瞭(瞽矇之助手,不盲)共300人(其中上士40人;中士100人;下士160人)。瞽矇和眡瞭是乐师的主力。另有演奏乐器的磬师、钟师、笙师、镈师、籥章等多人。
舞师有韎师(下士)、旄人(下士)和籥师(中士),舞者中有不具品级的定额舞师16人,此外可以视表演的需要临时召集,没有定额。与乐师相比较,舞师所占人数要少,品级也低,说明礼乐对舞蹈技艺的要求并不高,临时找来稍加排练即可应付演出。业务辅助人员有典同(乐器制作、修理和调律,中士)、典庸器(保管、陈设乐器,下士)、司干(保管、发放舞具,下士)等。
上述各职中还有一般的成员,如府、史、胥、徒共751人,占大司乐成员的半数以上。除少数充当文书、保管和杂务外,大部分人员是没有品级的奴隶,受乐师、舞师的支配,参加乐舞的表演。
大司乐也是音乐教育机构,其教育对象是“世子”(王和诸侯的长子)、“国子”(卿大夫的子弟)和“学士”(民间选拔的优秀青年)。学习的内容主要有三个方面:
1.“乐德”,即礼乐理论、个人修养;
2.“乐语”,即诗乐的唱诵艺术;
3.“乐舞”,即“六代乐舞”和“小舞”等。
学员有年龄的规定和学习的期限。这些人学乐主要目的不是为大司乐输送乐师,而是习礼,训练从政治道的人才。 |